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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巨头价格联盟有悖市场规律

2002年前后,国际油价尚处在20美元/桶附近时,为确保集团内其他板块的开工率,中石油和中石化曾有过激烈的市场竞争。然而,次年,在国际油价攀升至30美元/桶后,两大集团放弃从前的竞争策略,开始联手保价。如今,在东方油气网副总经理钟健看来,“中石油和中石化很可能还会采用这种策略,以维持他们在国内市场的地位”。(12月25日《21世纪经济报道》)
  12月18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文,决定自12月19日起正式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汽、柴油出厂价格每吨分别降低900元和1100元,最高零售价格在此前的零售上限价格基础上每吨降低1160元和1270元。受“调价令”激发,汽油、柴油价格开始松动,主流的成交价格面呈下降趋势,由于市场成交低迷,众多油品经销商都持观望态度。
  由此,造成中石油成品油库存已处于历史高位,亟需加大销售力度;中石化却不愿国内成品油价格持续滑落,因此,两家展开沟通,共同寻求解决方案成为必然。12月19日,中石油总裁周吉与中石化总裁王天普就2009年原油互供问题举行会晤,对明年如何在成品油销售上进行协作,更重要的是如何联手保价。
  联手保价,说穿了就是建立价格联盟。在国际油价持续下跌,国内市场期待两大石油巨头跟进,随行就市时,他们却携手建立价格联盟。这至少让我们明白一个道理:企业的垄断行为,既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又消解了国家政策,让国家政策成为一种摆设。如果不消除垄断,再多的利好政策,最后都无法使消费者得到好处。
  首先,这种价格联盟,与国家的政策相悖。我国自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要求:“经营者之间不得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实行价格垄断行为。”其次,这种价格联盟,与市场经济规律相悖。人为组织所谓的价格联盟,企图通过企业间的串谋来影响甚至操纵价格,与市场经济的一系列基本法则格格不入,无疑会给市场经济带来伤害。
  从经济学上分析,价格反映的是一种产品在市场上的供需状况,竞争状态下形成的价格,对产业的协调发展起着天然的调节作用。反之,就可能造成市场的扭曲,最后即伤害消费者,也可能伤害自己。几年前,国内9大彩电企业结盟深圳,以同行议价形式共同提高彩电零售价格,并迫使彩管供应商降价。表面上他们的行为抑制了彩电业过度价格竞争,然而实质却是维护联盟成员的小集团利益并扭曲了市场机制。
  对这一点,政府也是看得很清楚的。为减缓两大石油巨头对国内成品油批发与经营的垄断,近几年来,政府出台了不少政策性文件,扶持民营油企业,并让其进行成品油批发和经营。在过去政策的基础上,今年3月,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联合又发布《关于民营成品油企业经营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大集团向签订长期供货协议的民营批发和零售企业供油。
  但是,出人意料的是,《通知》发出后,尽管有少数民营油企可能获得经营权,但其经营的成品油来源也只能来自两大石油巨头。在目前的原油价格—炼厂价格—批发价格—零售价格这一价格链条中,零售价采取政府指导的中准价,而批发价和炼厂价则由两大石油巨头自行定制,这在事实上形成了两大石油巨头在更大范围内的垄断,民营油企只能望而却步。
  看来,只要存在垄断和不受公共权力自上而下的约束与消费者权利自下而上的监督,一旦有机会,在当前形势下,稳价、涨价就完全有可能成为石油巨头的最大市场冲动。不管它是为了应对成本的增加,还是为了给员工制造更多的福利,抑或是为了资本获得更多更大的利润,他们都会把消费者的利益放在脑后。
  当然,也有一些市场人士不看好两大石油巨头建立的价格联盟,认为现在市场供应十分充沛,他们联手保价,也不一定会取得预想效果,也不可能持久,因为他们的库存必须要消化。即便真的形成价格联盟,也未必能控制市场价格。毕竟,消费者是否愿意买单才是最重要的,什么样的价格合理是市场说了算。但愿我们看到石油巨头的价格联盟不攻自破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