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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提醒石化业增强应对能力

记者12月18日采访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局长杨益了解到,金融危机以来,我国石油和化工行业频频遭遇贸易摩擦,2008年6月至2009年11月,国外共对华启动涉及石化产品的反倾销调查17起。杨益建议石化产业加大运用救济措施力度,对国外贸易保护主义行为予以有力的反制。同时要密切跟踪产业发展趋势,建立贸易损害和磋商机制,以维护产业安全。
  据介绍,金融危机以来,世贸组织成员频繁使用贸易救济措施保护本国产业,我国石油和化工产业依然是贸易救济调查的重灾区。石化同类产品常在多国连续发案,反倾销调查常常成为跨国公司在各国打击我国出口产品的手段之一。
  同时,日本、韩国以及欧美一些大公司试图通过倾销手段打进中国市场,因此,石化行业也是我国对外发起反倾销调查最多的行业。金融危机以来,即2008年6月至2009年11月,我国共启动29起反倾销调查,其中针对石化产品的有22起。
  然而,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石化企业运用贸易救济调查手段的能力还存在差距。在我国对石化产品提起的反倾销调查中,申诉企业大多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而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应诉反倾销调查的案件数鲜少。在1997年至今年11月我国对石化产品提起的42起反倾销调查中,申诉企业中包括中石油、中石化及其分公司的案件数为14起;蓝星集团6起。
  杨益认为,为减少贸易摩擦和由此带来的伤害,维护产业安全,石化行业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加大运用贸易救济措施维护石油和化工行业产业安全的工作力度,对国外滥用贸易救济措施的保护主义行为予以有力的反制。二是要建立石油和化工行业重点敏感商品贸易损害和磋商机制,充分发挥石油和化工行业产业安全数据库功能,提早发现石油和化工产品贸易异常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预警、预控和磋商方案,积极化解可能的贸易摩擦。三是要跟踪评估石油和化工行业涉案产业及其上下游产业的发展状况和趋势,调整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促进整个产业健康发展。四是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石油和化工行业组织的产业代言人作用,加强民间对话和磋商,积极化解贸易摩擦。